日期:2023-03-30 瀏覽:1329
在國內外出務工已經是非常普遍的現象了,但原來如果有身份證件遺失或者補辦等都得回一趟家鄉才能辦理,非常耽誤時間;現在全國各省紛紛都在開展跨省份辦理各項便民的業務。
就湖北省而言,已經全面啟動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工作,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海南、重慶、貴州等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遼寧、上海、江蘇、廣西、四川、云南、西藏、甘肅等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部分地區在湖北省合法穩定就業、就讀、居住的居民,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政務服務中心戶籍窗口提出申請,無需返回戶籍地辦理。
那么,異地辦理身份證補辦或申領,需要哪些資料呢?
一、異地身份證丟失在武漢補辦
需交驗有效身份憑證(下列身份憑證之一):
1、居民戶口簿;2、社保卡;3、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注:無有效證件的,需提供個人“承諾書”,對自己的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承諾真實有效,民警網上核實個人信息真實有效后,即可辦理。
二、異地身份證到期在武漢換證
需提交居民身份證原件。
注:身份證照片和本人相差太大的,可現場拍攝照片。對于美容整形造成人像差別較大的,當事人應出示相應醫療材料并書面承諾后方可辦理。
三、異地戶籍首次申領身份證
1、年滿16周歲公民:
(1)本人向現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受理窗口提出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2)交驗居民戶口簿和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確認提交信息的準確、真實性;
(3)簽訂書面承諾書;
2、未滿16周歲公民:
(1)在監護人陪同下提出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2)交驗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如未登記與監護人親屬關系還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等其他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
(3)交驗監護人居民身份證;
(4)交驗監護人合法穩定就業、居住或者申請人合法穩定就學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確認提交信息的準確、真實性;
(5)簽訂書面承諾書。
同時,也會存在一些不能異地辦理的情況,我們也列出,供您參考:
1、申領人提供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證號碼、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區、直轄市內住址變更除外)與人口系統中信息不一致難以確認身份的;
2、申請人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3、有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行為的;
4、屬于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的。